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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

“邮箱。”这邮箱不是电子邮箱,而是设立在房子附近的实体邮箱。梅卡家的邮箱在车库前草皮的公路边上,和一棵路边的树挨在一起。

贝拉和于明出来,贝拉打开邮箱的锁,揭开盖子,里面只有一封信件,查看发现,是前天投递的广告。贝拉摇头:“没有。”

于明看了一眼,确实没有。但是于明不死心观察一会,发现有点不妥:“这邮箱好像厚了点。”

“恩”贝拉看看,拿出一把折刀,叉进底部缝隙一撬,一片薄铁片被撬动。贝拉惊喜,左手拉开铁皮,右手从邮箱内拿出一个塑料盒子,塑料盒子里有一张光盘。贝拉把光盘放进口袋道:“我们走。”

“铁皮放好。”于明解释:“对方肯定搜查过邮箱,不能打草惊蛇。”

“恩。”贝拉将铁皮铺回原处,两人上车,开车离开。

如果没有失主将房子来回的拆,于明和贝拉不太可能注意到邮箱,就算注意到邮箱,也不会重点去观察邮箱是否有秘密。于明这么做的原因是,邮箱是两人找到唯一的旧物,也可以说是两人唯一可能可以寻找到线索的东西。

如果没有失主搜查梅卡的家,那这份东西还要躺多久才会面世呢或者是永远不会面世这是不是因果报应呢

贝拉精力很旺盛,开车回伦敦,没有休息,立刻拉了蒙特罗在一家宾馆观看录像。录像地点是失主的后院,远距离拍摄又是夜晚,画面不算很清楚,但是仍旧可以认出是失主。失主从后院地里挖出一具尸体,将尸体装进一个袋子,然后把袋子放在汽车后备箱,开车从后院离开。

于明很满意,但是看贝拉摇头,贝拉道:“就凭这录像,根本无法将失主送进监狱。”

“光线效果都太差了。”蒙特罗点头。无法判断是不是尸体,是谁的尸体。蒙特罗道:“好消息是我们证实了约翰的清白,我们也应该将约翰的基金还给他。贝拉,你通知副主席,要召开主席会议,如果这份录像技术上没有问题,我们将启动复仇基金。”

不需要什么客观证据,主观证据已经足够了。说干就干,蒙特罗和贝拉向于明告辞,说一句再次欢迎于明来到英国,然后就把于明给扔了。

已经是清晨,于明没有休息,叫了份客房服务的早餐,边吃边想。这份录像主观证据是有,但是客观证据太不充分。那尸体未必是约翰的,而且自己的列举法存在牵强。最重要是列举法是建立在约翰是好人的基础上。反过来想,如果约翰不是好人呢或许是约翰和梅卡是合伙的呢也许约翰逮住了梅卡,联手黑了油画呢

于明觉得有些草率,他将困惑发邮件给了猛虎,猛虎是于明的半位导师,教导的知识很少,但是却教会了于明缺少的责任感。

猛虎回邮件:确实草率,但是这是维护调查人声誉的最好办法。另外蒙特罗并非这样专断独行的人,他考虑到贝拉的感受,所以召开主席委员会。另外你知道什么叫大事第六人否决法吗

于明回:不知道。

猛虎:主席一人,副主席五人。假设其中五个人都赞成,那最后一个人无论什么理由,无论是什么想法,必须反对。而这个人必须坚持自己的反对,召开主席委员会就代表有一个人是表示反对的,这个反对的人会介入此事,根据流程,复仇基金不会直接杀死目标,而可能是会逼供目标,第六人会坚持寻求真相。如果主席委员会没有任何人愿意做第六人,主席委员会将被解散,重新选举。

、第两百二十五章 歪打正着

于明回邮件问猛虎:那这个第六人不是很难做人

猛虎回:主席委员会最重要的不是主席和副主席的能力,而是第六人的坚持。

于明问:谁会做第六人。

猛虎回:蒙特罗,因为其他主席都和约翰有共事经历,蒙特罗必须成为第六人。别以为小题大做,这关系到组织的理念。

第六人反对原名称之为第十人反对,也叫危机理论。在犹太人社会中,为了使重要事情讨论深化,必须有一人持反对意见,这人也被称呼为恶魔拥护者。而恶魔拥护者的能力不能亚于其他九人的能力。

于明很想知道蒙特罗是义务般的反对,还是严正的反对。如果是严正干涉性的反对,必然导致贝拉等人不满,因为人是有情绪的东西。于明这点相左了,出生在和谐社会的他,很难理解第十人反对理论,在主席委员会中,大家不会因为第六人反对而发怒,而是尊敬对方。对方越努力敬业的反对,只要不是胡搅蛮缠,那他就越受人尊重。反而,如果蒙特罗只是走过场,将缺失五位副主席的信任。独立调查人组织能有今天成就,不是依靠一个能干的主席,或者是一位能干的调查人,而是依靠完善的体制。

猛虎后续回答让于明又学了一课,为组织好,不一定需要歌颂组织,挑组织的毛病反而比歌颂组织的贡献来得大。猛虎最后邮件:国际独立调查人组织,不是蒙特罗的组织,也不是猛虎的组织,而是全体三十六位成员的组织。

结果怎样于明没有询问,他相信主席委员会处理好这个问题。第六人反对理论是蒙特罗提出的,蒙特罗不会砸自己的招牌。

在英国旅游两天后。于明回到了中国。

于明没想到的是,约翰事件真相具备相当的戏剧化。于明猜对了失主骗保,但是猜错了失主为什么骗保。失主在一天请鉴定专家朋友做客,专家鉴定船长是赝品,也就是说失主根本不知道油画什么时候被人掉包偷窃,即使报案,也无法取信保险公司。于是他就自导自演了盗窃案,梅卡根本就没有介入其中。

失主伪造盗窃现场,将油画邮寄到一个德国地址,完成销赃。他所需要做的就是抽时间去德国将赝品销毁。但是约翰的调查速度超过他的想像,很快就追查到了油画被运输,于是联合德国调查人一起蹲守。

失主知道约翰拿回了油画,心急如焚,于是电话约见约翰。说想看看油画。德国调查人和约翰是分开房间睡觉,鉴于德国调查人累了一天。约翰接电话后带油画独自上了失主的汽车前往失主的家。而后约翰被失主杀害背了黑锅。失主当天晚上就将约翰尸体运输出城,埋在郊外树林里。

梅卡这人物并非这时候登场,而是在凶案发生七年后。曾经帮失主鉴定船长的专家朋友去失主家参加宴会,询问管家得知赝品被盗窃,索赔。他非常愤怒和失主单独对质,失主知道这位朋友是一个正直的人。自己哀求收买手段无效,于是果断杀害了朋友。不巧的是,几天后梅卡这位累犯想盗窃失主,发现失主移动尸体。于是改变了盗窃的主意,拍摄了录像,并且刻制成光盘勒索失主。

失主在几次给钱后明白自己永远无法满足梅卡的胃口,于是联系了杀手中间人,杀死了梅卡。当时他有些害怕,因为独立调查人正在对约翰的事进行规模最大的一次调查,所以他一直不敢出资购买梅卡的别墅。最后雇佣可靠机构用装修、中奖等办法寻找证据。这件事如同梦魔一般缠绕着他,每次翻找梅卡别墅后,他会感觉到安全感。可是伴随时间推移,他又开始疑心,于是重复的寻找着那份证据。

综合于明的列举法可以发现,于明对了几样,其中最重要一样是:约翰是好人的话,约翰当晚必定遇害。至于其他就错的离谱了,但是因果报应,一位名人说过,说谎的后果是用更多的谎言来掩饰说谎。失主就是这样,所有的一切都是有因有果。如果不是朋友,他不会知道是赝品。如果不是赝品,他不会伪造失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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