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节阅读 67(1 / 2)

加入书签

半兽人多。”

在木兰城这么多天,受多了人们的尊敬和崇拜,彭天扬当然不会因为这几句话就飘飘然。倒不是他想谦虚,只不过如果能让别人都以为自己不过是有几分运气的家伙,那么扮猪吃老虎岂不是更加愉快也更加安全的一件事情

像是配合彭天扬一样,我们勇敢的霍利斯特意昂起了胸膛,脸上充满了骄傲。

然而那个乞丐仿佛对他恍若未见,仍是激动的看着彭天扬,眼睛里充满了欢喜。

如果是一个热辣辣的美女这么看着彭天扬,说不定彭天扬还能满心欢喜的接受。可被一个年过五十的老头用这种眼神直勾勾的盯着,只能让他的汗毛孔倒竖,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心里直有些发毛,这乞丐老头不会有那种嗜好吧。

乞丐老头似乎是想说什么,可不知道为什么又憋的满脸通红,眼睛是越瞪越大,然后居然就在彭天扬的面前普通一下倒了下去。竟然已经是人事不省。

彭天扬一手按住了乞丐老头的脉,送了一道真气进去探查老头的身体情况,发现老头的脉跳动的十分微弱不说,还异常的凌乱。

“看来他是身体太虚弱了,又一下子吃太多东西,再加上心情激动,所以急火攻心。霍利斯,莫斯玛尼,你们两个赶紧去把老汉姆给找来,他是这木兰城最好的医生。我在这里试试能不能把他救醒。”

彭天扬吩咐完两个人,把乞丐老头放在床上,摆成盘膝坐好的姿势,然后把双掌贴在了老头的后背上。

上次金灵就是被彭天扬用内力治好的,所以这一次对彭天扬来说可算是驾轻就熟,又加上吸收了“光辉牢笼”中储存的巨大魔力,内功要远比当初救治金灵时要充沛的多,也精纯的多,所以没怎么费力,就感觉老头的经脉已经和自己的连在了一起。

于是彭天扬让内力的按照玉衡星内的经络图在老头的身体内慢慢移动,帮助他归纳体内紊乱的气息。

就在这个时候,乞丐老头的右手的手指头突然动了一下,而他的眼睛也似乎睁开了一条缝隙,如果这时侯有人在乞丐老头的正面,一定会发觉他的嘴角竟有了一丝笑意,如果是一个精通唇语的人还一定会读出老头不停变化的口型的意思。

让我插一下嘛,一下就好

第四卷 火凤朝阳 第一百章 我不要你的菊花

展堂是一个盗贼,不过他这并不是他喜欢的职业,其做的是刺客,一个游走于黑暗中,轻松收割别人生命的刺客。只不过,因为大陆上并没有刺客工会,所以他选择了盗贼这个与刺客相近的职业。

如果白展堂的想法被盗贼工会主席爱德华知道的话,一定会要跟他拼命。因为刺客在帕尔玛大陆上是一个臭名卓著的职业。不是没有刺客,许多贵族家中有养有死士,当贵族想要打击对手,又不方便在三大公会发布任务的时候,就是这些死士们出马的时候了。他们就像是纯粹的杀人工具,暴戾残忍,不惜一切代价,很是做了些伤天害理,残害无辜的事情。

不过在白展堂的眼里,这些死士并不能叫做刺客,只不过是一些没有脑子的杀手罢了。白展堂认为,刺客是一种具有艺术气息的职业。把每一份情报,身边的环境,可以利用的资源,甚至人性的特点才能够形成最后完美的一击,然后远遁而去。

而且白展堂接任务还有自己的原则,普通的盗贼任务他从来都不接,除了用来掩饰自己真实目的所必须的任务,他一般只接一些刺杀任务。而在这些刺杀任务中,他还有自己的原则,有的坚决不接,有的就算是接了他也要反悔。因为白展堂并不想去杀害那些有亮点的人。

所以对于这个任务接的最少,失败记录却可以排在盗贼工会前三却依然名列战神榜的白展堂,人们只会用一个词来形容神秘。

白展堂其实对于战神榜这个可以让大陆大多数强者为之沸腾的排行榜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因为他认为有许多真正的高手是不会去三大工会做职业鉴定地,因为他就认识几个这样的绝世高手。

而且战神榜的排位也不一定是真正实力的体现,决定一场战斗的胜利有很多方面。自身实力当然很重要,可地点,时间,技巧,甚至运气等等都是十分重要的东西。就比如白展堂是一名十一级盗贼,只吊车尾似的排在战神榜第九十九位,而爱德华主席最少有十四级的实力,战神榜二十五位,可如果真和爱德华生死决斗的话。活着地那个人一定会是自己。

不过白展堂还是接了一个二级追杀令,就是新晋s级佣兵团团长纳克布的两条腿。白展堂并不缺那一万金币,只不过是受人所托,自己也对纳克布有所好奇,一个一级盗贼创建的d级佣兵团,居然在短短的时间内晋升为s级佣兵团,这个团长是个怎样奇妙的人呢

如果是个纳克布是个好人,白展堂不会真的切下他的双腿,只需要做点记号留点念。比如留下自己的标志,一朵白色的小菊花在他腿上。当然,如果纳克布庸俗不堪,无恶不作,白展堂也乐得赚那一万金币。带着这样地疑惑甚至有些期冀,白展堂领了这个b级任务。

初到木兰城,白展堂并没有马上展开刺杀,他认为那种依靠盗贼隐身之类技巧,直接去刺杀目标的人是十分愚蠢的,也是十分危险的。真正的刺杀是要面对面的。在目标对自己失去防范意识的时候,才可以漂亮的完成任务。

所以白展堂先是在木兰城收集关于彭天扬的一切消息,当然那些把他形容的“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之类地就自动忽略了。这十分简单,因为彭天扬在木兰城的人气度很高,算得上是公众人物。一举一动都有无数的眼睛在关注。而托他接任务的人那里,也有一些关于彭天扬的资料,所以白展堂很轻松的就了解到彭天扬在木兰城地作为。

通过这些消息,白展堂了解到彭天扬大致的性格,总体来说,还是一个有不少“亮点”的人。不过对于这些,白展堂还是更加相信自己的眼睛一些,他可是见过不少的伪君子。而在搜集情报期间,他也曾见过彭天扬几面,当然每次都是扮成普通人并且跟他保持着一段的距离。

在三十天内。白展堂明白自己就算是混入胖子佣兵团团,也很难取得彭天扬的绝对信任,让他丧失对自己的防备,更何况种种迹象表明,彭天扬似乎还有近乎鬼魅般的灵觉。不过这也难不倒白展堂。

从第一次听到彭天扬曾经救起过一个乞丐的时候,白展堂就开始绝食,然后找到了一个真正地乞丐,用一个金币把他的百衲衣换了过来。又在一个臭泥塘里趴了半天,最后进行了

饰。吃下了一枚珍藏的苦艾果。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