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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手》TXT全集下载_14(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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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云解释道:“首先这是复印件,不是证据,其次,这几份证明完全没有法律意义。它的作用只是我们谈判的筹码。律师谈判,首先要把价格开高,比如你想得到五千元的赔偿,一定要开十万元,而后努力从五千出发,将事情放大。运气好的话,法官会感觉你确实有些道理,不赔偿说不过去。但是十万太过份了,这时候协商时,法官表明态度,从而影响对方的态度。”

重点在于协商,协商的意思是,请双方让步,同时也会顾虑双方的利益,如果一分钱不赔,原告是不可能协商的。所以一旦被告要求协商,代表原告会获得补偿,是多是少另外说。还有法官不会很愿意为了一个案子多次开庭,会倾向原告获得赔偿的建议。被告律师在一定情况下也不愿意过多的浪费时间,也会劝说自己的委托人:对方有一定的筹码,加上法官态度,多赔少赔总得赔,否则就不能称呼为协商。

曹云道:“这个案子在出庭之前需要准备很多材料。”

高山杏好奇:“如果不协商,把官司打到底会怎样?”

曹云想了一会:“这个判断很主观,和律师在法庭的发挥,还有法官本人的姓格态度有相当大的关系。法律条文白纸黑字写的很清楚,就是出现了似是而非的情况,才会产生官司,律师的重要性就在此,要把自己的优势放大,要将自己的劣势藏起来。”

高山杏明白了:“如果我们要一亿两亿,对方肯定要搏。如果我们只要一千万,他们也不想把官司打到底,否则万一输了官司,青青就变成合法继承者,要分走更多的蛋糕。”

“呵呵,没错,这次官司我使用的策略称之为:边角料计划。”

“什么叫边角料计划。”高山杏疑问。

“我自己发明的词语,有个裁缝正在做衣服,有人偷衣服,那裁缝肯定是不干的。如果这人说只是想拿掉边角料的话,做衣服的人想,与其可能被你偷走衣服,不如拿点边角料打发你。前提是你有拿边角料的资格,现在我必须先争取到这个资格。”曹云道:“台前五分钟,台后十年功,要拿到这点边角料,我有很多工作要准备……奇怪了,今天三个人都没来上班,连个跑腿都没有。”

高山杏道:“云隐打电话说感冒了,陆一航说有位美国朋友到东唐,他要接待朋友,请假一天。魏君发了条微信给我,说昨晚喝多了,今天请假一天。”

“呵呵,不管他们,赚钱要紧。”曹云拿出手机,拨打电话道:“寒子,准备开工,咖啡厅见。”

曹云站起来准备走人,高山杏:“曹云,能不能耽误你一点时间,我需要一些建议。”

“怎么了?”曹云坐回椅子上问。

高山杏道:“前些日子,我们律师所原本的老客户火星公司和我们签署了为期一年的长年法律援助合同吗?”

曹云道:“一年实在说不上是长年,算是试用吧。有什么问题吗?”

高山杏道:“昨天晚上我接到他们社长的电话,公司有一桩麻烦事咨询我的法律意见。”

火星是做东亚贸易的一家公司。两个月前,收到高岩市订单后,火星和名唐一家工厂签订了价值三百万的合约,到了时间后也就是一周前,火星已经联系好了船只,打算直接从名唐海运货物到高岩市。

十几辆汽车开到工厂准备运货的时候,却没想到工厂老板表示要加价。因为在和火星签订合同后的第三天,有多个公司找工厂以高于火星公司20%的价格要订货。在这种情况下,工厂宁愿支付五十万的违约金,除非火星公司再加五十万。

如果火星一拍两散,工厂和火星都会有损失。火星损失则是巨大的,因为他不仅要承担与高岩市商家的合约违约金,并且还会失去高岩市这位大客户,甚至是砸了自己的招牌。面对工厂的勒索行为,火星公司无奈之下给工厂转了两百五十万,在订单合同签订的时候已经支付了一百万,也就是说火星为了这批货花费了三百五十万。

火星社长昨晚联系高山杏询问能不能追回或者部分追回多给的五十万。高山杏告诉社长,没有办法,对方是以毁约为条件,并非敲诈勒索,火星社长想追回五十万的想法是不太现实的。社长也没说什么,就挂了电话。高山杏觉得老客户信任自己,在律师所还没有太大起色时候支持自己,自己却帮不上忙,心中过意不去。

昨晚高山杏通宵,翻看了大量的商务合约,合同法,始终找不到突破口。

曹云听完高山杏说明后,点点头道:“毁约金的存在,就是代表了毁约的代价。对方要毁约,只要愿意支付违约金,合同自然就作废了。”

高山杏叹气:“果然没办法。”

“办法肯定有,而且很简单。”曹云道:“你现在就可以写诉状,别提毁约金,合同之类的,也不要和对方去沟通。诉状上就写:一周前火星公司会计手抖,不小心输错了金额,现在要求工厂返还多打的五十万。”

“纳尼?”高山杏看曹云。

曹云道:“这叫不当得利,比如你想给自己充话费,结果不小心把花费充到了我手机上,如果我不返还,就称呼为不当得利。你告上法庭,我必输无疑……对了,你最好和火星的人打个招呼,坚持是会计打错钱。到了法庭上,法官把合同拿来一看,合同上写了三百万,确实多打了五十万,肯定判定返还五十万。”

“还可以这样?”高山杏惊讶问。

“这也许就是律师存在的意义。”曹云对高山杏举下手,站起来拿了西装离开了工作室。

第五十七章 同仇敌忾

山青太郎的小庄园不是处于比较普遍的城市郊区外围,而是在距离东唐有五十公里的一个小镇的镇郊处,这里是山青公司最原始的清酒酿酒厂的原始厂址,也是山青公司唯一的酿酒厂。

寒子以园丁后辈的身份,顶园丁三天的班顺利的进入了庄园,在她上班第二天庄园内就上演了全武行。五青和六青打在一起,五青的老婆和正房正撕的开心。整个家是乱成一团,今天会打架的原因是,今天是几人律师协调后的协商日。协商刚开始没多久,大家就开始动口,然后是动手。

正房和四个孩子,按照道理来说,除正房外四个孩子应该是平均分遗产,为什么还会有争执呢?究道理而言,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这边要先说明下东京的继承法,和高岩市继承法有很多不同,第一点不同,父母不作为第一继承者。其次,东京继承法充分考虑到配偶的继承地位,配偶与第一顺位继承者一起继承遗产,可以获得50%遗产。与第二顺位继承者一起继承遗产,可以获得三分之二的遗产。

举例来说,A有老婆、父母、两个孩子。高岩市继承法:A资产属于婚前资产,那么以上继承人将均分遗产。东京继承法:父母为第二顺位继承人,遗产和父母无关。老婆将独得50%遗产,剩余50%由孩子均分。假设A没有孩子,那A的老婆将和第二顺位的A父母进行遗产分配,老婆将获得66.6%的遗产,父母均分33.3%。第三顺位为死者的兄弟姐妹,如果没有前两个顺位,死者妻子将和死者兄弟姐妹一起继承遗产,死者妻子将获得四分之三的遗产。

就实际情况来说,四青在协商会上暴出三青和五青勾结的新闻,他们已经私下和某商人达成协议,一旦拿到酒厂的股权,就会考虑将股权卖给这位商人。这让正直的六青非常不满。正房呵斥四青话太多。五青的老婆不满自己婆婆一惯宠爱六青的态度,冷眼冷语的对上,还提到正房婆婆大青不满足自己拿到50%,还想和孩子再分剩余50%遗产的野心。于是一边打架,一边吵架,加上劝架的凑进去,庄园内那是相当热闹。

每个人的立场不同,六青是坚定的延续传统的代表,五青则希望能抛开传统的营运风格,开放市场,与他人合资引进流水线大规模的生产清酒。三青现在正缺钱,把股权换成钱才是她最想做的事。

正房大青目前手握50%的股权,是三青五青改革派,还有六青保守派争取的对象。唯独是四青无所谓公司将来,他和三青都是离异人氏,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吊儿郎当的看热闹。

好不容易在律师和管家劝说下,五个人又坐回到了协商位置上,今天协商的内容不是怎么分遗产,遗产分五块基本确定,除了大青50%外,孩子们均分剩余50%。现在是股权能不能转变成金钱,将来公司经营的风格等一系列的协调会议。

这里涉及到一些法律规定,按照五人目前继承的公司股权,这时候三青和五青要出售股权,有个前提,在其他股东不愿意以同样价格购买的条件下,他们才能把股权出售给外人。六青的律师要求他们暂缓出售,等遗产下来之后,六青会拿自己的股权到银行抵押,收购三青和五青的股权。三青和五青的律师就坐地起价,将原本要卖出的价格抬了20%。四青的意思是,家族产业不能这样的分,大家应该团结在一起买个好价钱。

正房很恼火他们要把传统基业转型或者是出售,坚决支持了六青。五青的老婆爆料,六青对未来丈母娘许诺,自己会和未婚妻做公正,表明自己没有任何婚前财产,所有财产都是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有,包括了公司的所有股权。正房一听就爆炸,她还不是娘呢,你怎么就能坑娘呢?

不可避免的,第二次混乱开始。

就在混乱中,曹云独自到达山青家。

曹云拿了个高脚杯敲:“打扰了,不好意思,你们好……对不起,管家能不能换个杯子。”杯子敲破了也没人理他。

曹云无奈,吸气,吐气,吼:“都闭嘴,老子在这里有话要说。”

于是安静了。

曹云见大家都看向自己,道:“我是青青的代理律师,我叫曹云。这里正式通知大家,青青拥有山青先生的遗产继承权,如果大家同意,麻烦签个字。如果不同意,我们法庭见。”

卧槽,踏马的,一言不合就动手,西红柿,西瓜,毫不客气的招呼了过来,曹云战斗力低下,左闪撞击在西红柿上,脑袋立刻见红,白色的衬衫被西瓜命中……战斗开始才十秒,曹云非常狼狈的被人家赶出了庄园。

寒子在一边很快乐的拿了手机开启连拍功能。

律师确实收入不错,但是经常要做明知道人家不高兴,但是为了雇主高兴,还得惹人家不高兴的事,哪一行都不容易的。

虽然正房那边没人在意曹云,但是很快他们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收到传票之后,几名律师都有些纳闷,凭什么法院能接受青青的诉状呢?

比如我看某富豪不爽,要求赔偿一个亿,如果富豪能接到传票,法庭可以关门了。但是如果是因为富豪撞了我一下,导致我的面条打翻,要求赔偿面条钱四元,这是有可能被受理的。

法院是否受理民事诉讼,必须先看诉状上有没有立得住的理由。既然传票来了,那代表法院受理了案子,也代表青青提出自己有继承遗产资格的理由被法院采纳。更代表在诉讼完结之前,因为无法确认所有继承者的身份,太郎的遗产将无法分配。

当外敌入侵的时候,正房的人立刻团结在一起,五个人分蛋糕已经不多了好不好,现在还来个野种抢蛋糕,是可忍孰不可忍。很快五人就达成一致意见,无论大家还有什么矛盾和意见,现在必须联合起来先把青青给干掉。五人的律师也暂时联合,组建了五人的律师团。

第五十八章 养或非养

第一次开庭。

曹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太郎和青青存在有抚养事实,虽然青青并非太郎的亲生女儿,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养子女拥有和亲子女一样的遗产继承权。作为有继承权的青青被其他继承者排除在外,所以提出诉讼,请求法庭同意,将青青列为山青太郎遗产合法的第一继承人之一。

对方律师代表张律师则认为,二青隐瞒青青非太郎生育之女的事实。另外虽然有共同生活的经历,但是只有太郎对青青的教导,青青未有任何赡养太郎的举动。所以要求法庭驳回原告律师的诉求。

第一位证人出庭,证人是青青的母亲,太郎的偏房:二青。

由于是原告证人,由曹云先发问:“二青女士,请问,青青知道太郎不是自己的父亲吗?”

二青回答:“不知道。”

曹云:“那太郎知道青青不是自己亲生女儿吗?”

二青回答:“也不知道,甚至我自己都不知道,是上次开庭后,三青出示了DNA报告后,我再次做DNA鉴定才确定这件事。”

曹云惊讶问:“怎么会这样?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二青回答:“那天我和太郎因为一些琐事争吵,事后心情不好,就去了家附近一家酒吧喝酒。迷迷糊糊中有人送我去附近的宾馆,第二天醒来时候,我发现自己的衣装还算完整,但是又有一些被侵犯的迹象,我无法肯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只希望不要发生什么事。”

曹云点头:“也就是你还是主观的认为青青是太郎的孩子。”

二青回答:“没错。”

曹云面向法官道:“这是一个误会,一个不美丽的误会。从法理上来说,青青肯定不是太郎的女儿。但是他们之间并不知道这件事,也就是说他们以父女身份生活了很多年,完全符合了养父女的关系。青青上的学校都是私立贵族学校,以二青女士的收入是不可能供养的起的,所以可以确定青青在成长过程中很大一部分花费都是太郎供应,符合了抚养关系。”

“反对。”张律师站起来道:“按照继承法规定,是否养子女有一个先提条件,那就是是否正当通过法律收养的子女,青青和太郎之间没有任何的抚养手续,只是大家一直认为青青是太郎的孩子,所以才认为她有继承权。事实显然不是这样。”

曹云从文件中抽出一张纸出来,举在手上:“这是山青家族的族谱,上面已经有青青的名字,并且到太郎死亡后,乃至现在青青的名字还在族谱上。族谱虽然不是合法的证明文件,但是可以做为很重要的参考证据。”

张律师道:“那是因为太郎认为青青是自己的孩子,所以才加入族谱。”

曹云反问:“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这点?”

“这……这为什么需要证明?”张律师有些恼火:“这是基本逻辑,太郎从来不知道青青不是自己的女儿,太郎是被欺骗的,所以才会在族谱中加上青青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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