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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手》TXT全集下载_90(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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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落看镜头,镜头道:“晓月。”

谢陆的现任妻子晓月。

曹云是领教过晓月的,对谢陆很温和和温柔。在谢家晚宴中可以看出晓月对外人霸气十足。

没错,是晓月干的。在家被入侵后,通过保云系统晓月得知了很多信息。于是一不做二不休,买凶杀金俊,以绝后患。错就错在金俊有势力,如果金俊是个普通人,晓月没必要这么干。但是金俊不是普通人,不清楚他什么时候会来复仇。与其等待对方出手,不如先声夺人。

谢陆根本不知情,在曹云联系后,才得知真相。为了保护晓月,谢陆宁愿放弃谢羽的复仇权。

司马落道:“原来善后案的主谋是晓月。”难怪可以动用瑞士银行的钱。

镜头道:“晓月的家族是东黑世家,并且是东唐所属国中数一数二的大组织。她的两个哥哥和父亲因仇杀而死,困难时期她遇见了谢陆。她的母亲现在是头目之一,据说很有影响力。”

曹云纠正道:“晓月厌恶东黑的生活,在嫁入谢家之后,和母亲和东黑没有任何往来。”

司马落道:“但是晓月传承了自己父兄的胆魄,买凶十有八九和东黑有关系吧。”

曹云道:“反对检控官诬陷我委托人的妻子。”

司马落:“你不承认?”

曹云:“承认什么?”

司马落:“承认善后案的主谋是晓月。”

曹云道:“镜头,你可要想清楚。”

镜头心中一咯噔!靠、靠、靠……

如果证明晓月是善后案主谋,谢羽和晓月没有血缘关系,杀谢羽是无理由的行为。镜头就必须买单。

令狐兰道:“检方有证据吗?”

怎么可能有证据!镜头都没想到幕后人是晓月。

一号法官道:“夫妻一体,任何一人罪名成立,可以连坐。”

司马落反对:“这不是法庭的精神,甚至不是公平的精神。法庭是裁判所,是裁定结果的中介设施。不能因为无法查明,无法裁定,无法断定就滥杀。法庭不是流氓,你也许有罪,你也许有罪,那都有罪。好,你们烈焰法庭可以夫妻连坐,但是真相呢?审案到最后,烈焰法庭裁定不了元凶,就要把有元凶嫌疑的人全部杀掉?”

二号法官开口:“裁定元凶是我们的职责,但就目前各方的利益,还有掌握的证据来看,我建议接受曹律师的说法,跳过善后案。”

司马落不愿意连坐,他是司法人员。但是放过本案,他也不愿意。仔细思考,不得不承认二号法官说的很有道理。

镜头很可能反水,就算不反水,也不会再提供帮助。没有人会把自己朝火坑里逼。且不说镜头没想到幕后主谋是晓月,就算想到是晓月,他现在也不敢说。死者谢羽和晓月没有血缘关系。

另外是证据,目前只有排除证据。排除掉谢陆之后,只剩下晓月。司马落接受侦查的排除手段,不接受法庭上的排除结果。比如说有四个人有机会杀死A,排除了其中三人,虽然没有第四个人杀人的证据,但也把第四个人定为凶手。逻辑上是通的,但是法理上是不通的。

司马落许久道:“同意跳过善后案。”

镜头叹气:“我现在里外不是人。”自己的老板金俊肯定不愿意跳过,作为一位雇员怎么一点牺牲精神都没有。镜头的理解是,自己只有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努力证明幕后元凶是晓月,那自己就完蛋了。第二个选择,不做努力,甚至帮助曹云他们,结果最多也就是完蛋。第二个选择还有两个可能,一,金俊能体谅镜头的处境,放过镜头。二,范十一案就可以弄死谢陆。

镜头对第一个可能完全没有兴趣,将自己命运掌握在坏蛋的怜悯心上,是极其不明智的一种行为。所以必须拿下范十一案。

范十一案也是曹云和令狐兰主辩的核心。

一号法官宣布:“休庭,明早开审最后一案,范十一案。”

……

目前第一庭泥石流案,未能证明巴松和谢陆与泥石流的发生有关系,只能说明在事后他们进行了不择手段的补救,或者说自救。这个过程中,他们的行为不受烈焰法庭的制裁。所以第一案的结论,证人金雷才是元凶。

由于烈焰法庭介入,同意保护金雷家人,金雷和金俊达成协议,在庭审后自杀,所以本案在苦主看来,没有任何收获。

第二案,工程师雷克遇害案,由于工程师是泥石流案的同案犯,他的死属于窝里斗,烈焰法庭不予受理。

第三案,善后案。最终双方各退一步,互相妥协。

就目前来看,苦主两次家人和自己遇袭,通过烈焰法庭开庭,目前没有任何收获。如今苦主大势已去,巴松已经跳出火坑,只剩下最后一案,范十一案。范十一案也是曹云他们的核心任务。

开庭后,镜头先说明了情况。

镜头给了范十一一笔钱,要求范十一配合他做一些事。范十一根据镜头的要求,携带长布袋进入谢羽被杀现场附近,在夜晚前往南桥,伪造了白天杀人,晚上抛弃凶器的假象。加之其账户进入六百万的现金,所有一切都让范十一成为头号嫌疑人。

根据镜头要求,范十一不能辩驳,必须一直沉默到法庭上才能说出真相。镜头猜对了,在谢羽死亡后,谢陆果然开始复仇。谢陆召开谢家晚宴,招募律师和侦探。

镜头计划中,有人会把主意打到了范妻身上。事实证明也没错,范妻被绑后,范十一就乱了分寸。镜头事先交代,范十一就编造了自己杀害谢羽的证词,范妻被释放。范十一当天回到看守所,当夜自尽。其留下遗书纸条称:为了不让自己妻子再次被牵连,他必须自杀。

总而言之,绑架范妻的人,逼死了范十一。

根据镜头了解,绑架范十一的凶徒是由小雨雇佣的,小雨通过管家的帮助找到了四名愿意为钱做坏事的人。

到这一步还是和谢陆没有直接关系,无论小雨是感恩报答的目的,或者是为了正义的目的,那属于小雨个人的想法,和谢陆无关。比如你救了一个人,她无以为报,于是抢劫杀人,将抢来的财物送给你,作为报答之礼,这一切都和你没有关系。

但如果小雨收到谢陆的钱,那就和谢陆有关系了。谢陆传播出一个信息,小雨是直接接受者,于是小雨和老管家合谋,绑架范妻,拿到范妻的视频,将视频卖给谢陆。谢陆将视频交给警方,警方通过视频让范十一承认杀害谢羽。

检控官司马落介绍和说明了范十一案后,许久没坐下,手中玩着笔。大家都很有耐心的等待,没有人催促。

司马落终于落座,在镜头耳边道:“你说会不会是晓月让小雨这么干的?”

镜头眼睛一亮,这不是没可能。善后案中,晓月就表现出极强的侵略性。现在比较麻烦是,控方没有明确的指向,到底是围绕小雨还是围绕晓月进行控告。

司马落一落座,令狐兰开始出手:“我们先看看小雨的履历,孤儿,和奶奶一起在山里生活。和同一片区域的七个孩子得到谢陆的经济支持,去县城念书,谢陆在学校附近给他们租了房子,还提供了每人每月五百元伙食费和交通费的补贴。”

谢陆资助的原因是,谢陆刚结婚还是个穷小子,开始批发水果。小生意开始不久,自己开小货车经过这里。汽车侧翻入田。让谢陆没想到的是,当地农民不仅没有让他赔偿农田,而且还帮忙拉起小货车,将所有倾覆的水果箱搬运到小货车上。被困住的一天时间,当地人还免费提供了饭菜和住宿。

谢陆在发家之后,再回当地,年轻人基本走光,只剩下留守儿童和老人们。谢陆就把孩子这事给包了。

八个孩子中有五人考上大学,各有去处,唯独是小雨在毕业后联系谢陆表示感谢。在公司从最底层做起。谢陆感受到其感恩之情,就将其提拔到总部行政处,最后成为自己的私人助理。

令狐兰介绍完:“你们说小雨策划绑架了范妻?请你们有点逻辑好不好,且不说小雨没有这种胆量,她也没有这种见地,她甚至无法判断绑架范妻对谢陆是好事还是坏事。你们要说,小雨为了谢陆杀一个人,OK,感情上我能接受。但你要说小雨策划整个案子,我只能说这是天方夜谭。”

司马落道:“有证据表明,绑匪是老管家提供的。”

令狐兰道:“检控官和官方提供的结论是一样的,是老管家联系绑匪,策划绑架案。小雨本着相信老管家的心态,提供了雇佣绑匪的费用。同时将视频交给谢陆。”

司马落和镜头悄悄议论,他们在开庭后还没有决定控告策略。第一个策略,步步为营,也是最常见的控告手段。首先先将绑架案的细节剖析出来,带出谢陆。这个策略有个麻烦的地方,小雨、老管家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故事?特别是曹云先手联系上小雨后,这两人所说的话有多少可信度?

到底是小雨联系老管家?还是老管家联系小雨?谁是主谋?再或者可能是晓月让小雨和老管家帮忙,再或者谢陆就是幕后策划者。

对于这个问题,东唐警方投入了很大力量进行侦办,目前还毫无头绪。根据各方供词,老管家为主谋,联系小雨办事。警方显然无法接受这个供词,特别是在老管家没有多少时日的情况下。

步步为营,无法绕过这个问题。如果要在这个问题上交战,控辩双方会进入持久战,结果很可能谁都打败不了谁。

第二个策略,承认东唐警方目前证据结论,老管家是主谋,联系小雨帮忙,绑架了范妻。重点攻略谢陆和小雨、老管家之间有没有钱财交易。

如上一个例子,你救人,人家为了报答你,杀了你的仇人,并且将仇人首级送给你,这时候你没罪。但如果是你花钱购买了首级,情况就完全不一样。等同你才是杀死仇人的主谋,报答你的人只是你利用的一把刀。因为法理上无法完全确凿证实凶手是为了钱杀人,还是为了报恩而杀人,特别是在你给出重赏的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认结果,不认过程,你没给钱,说明凶手是为了报恩杀人。你给了钱,就是悬赏杀人。

司马落评判,如果拿下这一战,也就是只要证明谢陆给钱了,基本就赢了。第二个策略是快准狠的一个策略。但是,这个策略有个矛盾,绕开了事实经过,只用了结果。一旦使用,万一事情的经过真相有变,很可能导致控方无力回天。

还是上面那个例子,县官因为首级抓了你,原因是你花钱购买了首级。你此前有很明显的暗示,等同花钱悬赏杀掉自己的仇人。原本落案,突然出现了一个意外真相,首级是报恩的人割的,但是割下来的时候,仇人已经死亡。报恩的人就是想骗点钱,所以才会撒谎人是自己杀的。

第二百五十一章 战略

简而言之,控方采用步步为营策略胜率较高,但是要耗费很大的时间和精力。控方采用直击大本营的策略,存在一定的变数,特别是目前还弄不清楚小雨、老管家、晓月之间的关系,很可能被辩方反击,并且一击致命。

就这个问题,镜头和司马落是吃亏的,他们两个人多次败在曹云手上,对曹云有心理阴影。他们拿不准哪个策略可以拿下案子。在开庭之前,两人就放弃了奇袭手段,决定先步步为营。先查清楚范妻绑架案的主谋和同案犯的情况。

不一定要得到真相,只要辩方承认同意是这个情况,那就可以结束过程的庭辩,进入到结果的庭辩中。

曹云知道结果庭辩输面极大,谢陆和晓月再厉害,也还是普通人,也只是从瑞士银行调动钱财。镜头这等人要弄清楚钱的来源是比较容易的,更何况谢陆给绑匪的钱是从家庭账户上划出去的。

谢陆在和绑匪谈判时候,绑匪播放了片段,谢陆就给钱了。根本就没有咨询律师,在谢陆看来,绑架是绑匪干的,和自己无关,自己就是买了一个视频而已。但证据讲究因果。比如有一个人每天都在射杀大象,他有罪,只有他有罪吗?如果不是有那么多人购买,他愿意犯罪吗?

在法律中,对类似的行为有不同的判定。比如杀大象,取象牙,杀大象的人有罪,象牙经过走私进入东唐,走私犯有罪。购买者在不知道象牙是非法获得的情况下购买了象牙,无罪。最多就是缴回象牙制品。

第二种情况,某人为了赚一千万,行会了一百万,法律判定两人都有罪。其中有一种分支很有意思。A的企业本应该获得税收减免,但一直没有执行,A行会B,B批准了减免。在这种情况下,A所获得利益为正当利益,其行会行为无罪。B有罪。

第三种情况,A抢劫了B的手机,A在正常渠道把手机卖给C,案发后,A肯定有罪,C如果不知情,则无罪,并且不用缴回手机,手机损失由A负责。什么是正常渠道,比如盆子换手机,只要公认的合法的交易渠道,都属于正常渠道。

谢陆的麻烦在他看过视频,他知道这是范妻被绑架的视频。从以上各种情况可以得知,购买者处于知情的情况下仍旧购买,都有罪。如果是象牙,皮草这些商品就算了,毕竟买家目标不固定,购买者即使有罪,也是轻微罪。谢陆属于特定买家,而且摆出一亿现金墙悬赏,并且承诺追加悬赏金。

这情况等同没有其他人会花钱购买象牙。谢陆说:我花五千万买象牙。也就是说谢陆的悬赏导致范妻被绑架,最终谢陆给了绑匪钱,形成了关系和证据链。

庭辩结果,辩方肯定非常吃亏,无论从法理还是道理角度来说,都很吃亏。曹云非常希望在过程中缠住对方,让对方露出破绽,解决对方,避免最终的决战。

令狐兰负责战略,她将本案分成三到四个重点部分,曹云要做的是,在每个部分上做到最好,只要抓到破绽,就能在这个部分上击毙对手。

刚开始令狐兰对自己制定的战略还有有些犹豫,担心司马落奇兵直取大本营,大本营很薄弱,很难守。开庭后,令狐兰放心了,司马落进入了步步为营的战略,符合了自己对战局的预期。现在在战略上,辩方是占据了优势。就看曹云这位大将能在哪个阶段弄死对方。否则兵临城下,大本营易攻难守,必败无疑。

一个小孩和另外一个小孩闹矛盾,说,放学厕所等你。另外一个小孩吓半死,他不知道,对方其实心中也非常心虚,就担心他真的等自己。

目前就是这情况,司马落和镜头对曹云忌惮,曹云未必不怕他们两个。曹云胜镜头,每次都胜的很险,加上司马落坐镇,填补镜头的不足。至于怎么填补曹云不知道,但是他是心虚的。

双方都没底,但是表面看双方杀气腾腾,都是必胜之态。这也更让对方发虚。

他到底有什么招?到底还藏了什么杀手锏?

……

第一场阵地战斗。司马认为是小雨联系管家帮忙,管家出谋划策,并且提供绑匪联系方式给小雨。小雨不仅是主谋,而且还是行动者。小雨联系绑匪,小雨将钱给绑匪,小雨拿走视频,小雨将视频卖给谢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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