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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手》TXT全集下载_91(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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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司马落要来烈焰法庭,就因为烈焰法庭没有沉默权,而且做伪证的后果很严重。这两点对证人的威慑力很大。

司马落道:“接下去一个问题,你说十点二十分将箱子放到车下面,十点四十分到车下面拿走有视频的U盘。”

小雨慢慢点头:“是。”她现在回答问题时候,会开始思考司马落想问的问题,提前一步制造谎言。

司马落道:“问题是:这二十分钟,你人在哪?”

曹云苦笑,果然谎言太难守了。

小雨可以回答:

一:我在车内等待。司马落就会反问,你看见绑匪了吗?你步行找到的这辆车?然后你把车开远停好,再回来把箱子放在车底,再回到自己的车内?

在车内等待绑匪出现,不符合老管家交代的知道的越少越好。证词冲突,麻烦自然就来了。

二:我开车找到目标车,停车附近,人离开。这个回答符合老管家的交代。但问题是,你去哪了?二十分钟你去哪了?如果你愿意在地下室吸二十分钟尾气,为什么不躲在自己车内,到时间再下车呢?

离开停车场只有去超市一个选择,不可能是步行从停车场出入口离开。超市肯定有摄像头。如果摄像头没有你,那你就是撒谎。

三:我将箱子放在汽车底盘后,我上车开车离开停车场。

不好意思,停车场是收费停车场,进出车辆都有记录时长。

曹云清楚真相是什么,小雨开车停在能看得见绑匪车辆的附近,看着绑匪把箱子拿走,再去拿走U盘。这是实话,不能说,因为不符合老管家保护小雨的精神。同时小雨在警察局没有提供这条信息,没有说明自己看见的绑匪长相,甚至告诉警察,自己没看见绑匪。

小雨在警局的口供,说明了帅虾超市,她表示自己按照老管家吩咐送了钱过去,把钱放在一辆汽车的地盘下面。问到细节,她就说不记得了,车牌号都记不清楚。没看见绑匪,自己很害怕。

四:我把车停在附近,遵照老管家吩咐,躲藏在车内。所以我没看见绑匪样子,也没有去哪。到了老管家说的十点四十分,我就下车拿到U盘,上车开车离开。

第四个回答,是唯一一个能圆谎的回答。不过小雨能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想到各种说辞存在的缺陷,最终构想出完美的谎言呢?

曹云也有些心累,毕竟是谎言,易攻难守。即使这一步守住了,还有下一步。谎言如同雪球,越堆越大。

这一次战斗目前没败,但是必须选择撤离了,因为再缠斗下去必败无疑。

小雨不知道如何回答,一直在思考,但是警卫收到了命令,法官的耐心是有限的。曹云终于开口:“在目前烈焰法庭的氛围下,我同意小雨为绑架案的主谋。”

“氛围?”司马落反问。

曹云道:“小雨也说了,她是第一次上法庭,现在有人拿枪准备射击她,过于紧张就把事情忘记了。我认为我们是在浪费时间,重点不在小雨。而在于谢陆有没有支付给小雨费用。”

司马落:“反对,反对辩方用词模糊,承认就是承认,是就是是。如果不是,我同意给小雨一点时间,让小雨斟酌考虑。”

曹云叹气:“小雨又不是你,就算这里考虑过去了,肯定会引发其他问题。行,承认了。”

打不过了,只能是回东唐再打官司了。完全有理由在东唐法庭上推翻在烈焰法庭的证词,除非东唐法庭承认烈焰法庭为合法刑事仲裁机构。不过,事态会怎么发展不好说,官司能不能赢也不好说。

司马落见好就收,他心中知道,主谋很可能是晓月。但是晓月的资料很少,开庭几天镜头和司马落才察觉到晓月此人,如果曹云掌握有证明小雨不是主谋的证据,那就难办了。曹云也想要有啊,但是没有啊。

于是,第一次阵地战,司马落凭借良好的装备和准备,击溃曹军,占领阵地。接下去的庭辩,小雨为主谋将成为事实,围绕这个事实继续庭审。这就是步步为营的高明之处,检方,警方通常拥有接近无限的资源。辩方即使是律师团,提供的资源和司法部门是没法比的。步步为营会拖延庭审的时间,但是能清晰脉络,对审清楚事实非常有帮助。步步为营因为需要大量资源的缺点,通常不会是辩方首先的辩护策略。

小雨显然是司马落控制的资源之一,这张牌已经打出去了。曹云接不下这张牌,只能撤退。是本案开庭到现在第一次撤退。

……

第二次阵地战,谢陆是否支付给小雨,也就是绑架主谋一笔钱。

事实是有,曹云知道,小雨通过电子音软件联系谢陆,要钱。小雨的目的有几个,撇清和谢陆的关系,自己为了钱,而不是为了恩情。其次警方不会怀疑谢陆绑架范妻。再者,小雨也不想让谢陆知道自己参与绑架范妻,这点还有一个目的,如果谢陆知道真相,那在面对警方时候,容易被发现撒谎。

那问题来了。

事实上谢陆给钱了,谢陆也好,老管家也好,小雨也好,他们汇款和收款掩饰能力太低。或者说是镜头等级太高,能很轻松的查清楚钱财动向。一旦收款和汇款时间与绑架案时间对上,还有必要打这个阵地战吗?

曹云认为没有,但是作为元帅的令狐兰却认为有,她是典型战略思想。虽然知道这个阵地难以防守,但是如果能一力耗其十力,就算守得有价值。

要守,必然要有能守的点。恰巧有一个点。

曹云道:“警方查明谢陆确实有汇款,金额为两百万。问题是钱去哪了……司马落,说吧。念台词只念一半,鄙视你。”

司马落无奈道:“两百万是直接汇入失明儿童慈善基金中。”据说相当一部分比例的盲童是有办法恢复视觉,但问题是钱。

曹云道:“在‘受惠’罪名判定中,有非常重要的两条(高岩)原则,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小雨虽然索取了他人财物,但是没有为自己谋取利益,所以他们之间的财务来往,不应当判定为利益来往。”

很经典的一案,有名官员在收钱后一段时间,将受惠钱转给慈善机构,一共一百万。这笔钱法院裁定,非受惠,检察官当庭抗诉,但最终一百万被裁定为非受惠。

这个点很复杂。新闻报道一名伟光正的官员,开发商给钱,他当着开发商的面,把钱汇给慈善机构。这算什么?

更复杂一点的是,收钱不办事,没有为对方谋取利益,就不算受惠。高法对此进行了解释,只要有过承诺也算受惠。反之就不算。也就是说,这存在了法理上的微操。不过,会站到审判席上的,神操也没用。不会到审判席,不操也没事。

在很多罪名中,都有一个成立条件,好处!牟取利益!获得不法所得!按照法理来说,有时候你干了某些坏事,只要不拿好处,罪名就是不成立。

如同一个段子说的:一个人入室盗窃,暴力抗拒抓捕,罪名从入室盗窃转变为入室抢劫,十年起步。这家伙说,自己入室是想墙尖,不是想盗窃财物,这就是墙尖未遂,这条罪名和入室与否无关,三年起步!这家伙又说,自己看见房主奇丑无比,于是放弃了墙尖而逃跑,被认定为墙尖中止,无损害后果,轻罚。这家伙又称,自己看上的是男主人,没想到屋内是奇丑的女主人。不能算墙尖。男强男属于故意伤害,嫌疑犯算故意伤害中止,无损害后果,免罚!

当然,这是段子。不过道理是这个道理,唯一一点要注意,一开始就要咬死自己看上男主人,入室准备墙尖男主人,没想到女主人在家,并且奇丑无比,于是逃跑,逃跑中发生了一些暴力冲突。

第二百五十三章 意气之争(上)

司马落强调重点道:“我不在乎钱去了哪,我只在意谢陆为了U盘出资两百万。”

曹云道:“如果利益不成立,谢陆出资两百万应该怎么算?小雨并不是为了钱而策划绑架案,她是为了孩子们,为了孩子们能看见天空是蓝色,能看见花儿是红色的,能看见云朵是白色的……”

一号法官打断道:“重点在于谢陆花费两百万购买了视频。”

曹云道:“没错,谢陆是花费了两百万购买了视频。但是证据链断裂,和谢陆晚宴,悬赏无关。谢陆的行为没有导致绑架的发生。”

司马落道:“小雨因为谢陆有钱,所以才会策划绑架。”

曹云道:“小雨早就知道谢陆很有钱,为什么不绑架谢陆小儿子?”

司马落:“你胡搅蛮缠,既然这样,我就向你解释一下法理。”

司马落开始长篇大论,谢陆为利益主体,在利益主体的驱使下,让小雨看见了赚钱的机会。于是才导致绑架案的发生……

司马落喝了两杯水才把法理解释非常清楚,曹云不紧不慢道:“小雨去年的收入超过千万,她会为了两百万策划绑架案吗?”

司马落知道这是陷阱,如果他承认这点,那么小雨的行为就是恩情行为,恩情行为下,谢陆给钱就不符合利益链。也就是说,谢陆没拿出一亿,小雨也会策划绑架案。证据链断裂,谢陆和绑架案就没有任何关系。这时候谢陆拿到了视频,逼死了范十一,谢陆无法预计到后果,所以谢陆无罪。

这就是对付步步为营中的坑杀,对方一步走错,就可以灭杀对方。

司马落很有经验,不紧不慢:“你想说恩情?恩情是一种主观想法,无法用证据去证实真假。否则每个被告都应该去上戏剧课。法律只看客观事实,客观事实谢陆给钱了,小雨捐钱了,双方的交易的性质,不因为小雨使用金钱的行为而改变。普通人会给两百万买这个视频吗?不会,谢陆会。为什么?因为谢陆需要视频,更重要是,谢陆有钱买这个视频。”

司马落:“谢陆是有钱,小雨知道谢陆有钱,但是她知道不知道谢陆什么时候愿意捐两百万?这些属于谢陆主观想法,无法确定。所以小雨选择了客观逼迫,在谢陆开出一亿现金墙后,小雨认定谢陆肯定愿意给两百万。于是策划了绑架案。”

司马落:“谢陆的悬赏行为导致了绑架案的发生!”

曹云道:“司马,你是检控官,检察官。你应该心里明白,谢陆对绑架案并不知情。现金墙根本无法诱惑小雨的。你现在要把谢陆朝死神处逼,是何居心?”

阵地守不住了,开始心理战,挑拨离间……

司马落一听内心咯噔一下,也对哦!事实上绑架案真的和谢陆悬赏无关。不过司马落毕竟是司马落。

司马落道:“曹云,有关和无关不是按照我们主观去判断,需要看证据。如果小雨不要钱,我相信,法律也相信谢陆的悬赏和绑架无关。问题是,法律只看客观证据,动机只是作案的原因,并不是作案的结果。法律按照结果定罪名,按照动机等因素来量刑。你就算说服我相信也没用。”

曹云道:“法官大人,烈焰法庭对此有什么看法?是完全遵守法理,还是按照人情来判案?”

十秒的等待后,二号法官笑了,木偶特别的敬业,笑了,而后道:“曹云,你自己选。”

草了个去!曹云无语,曹云不能选人情,选人情,在法律来说谢陆和绑架案无关。但是选人情,在人情上谢陆和绑架案有亲密的关系。诸如古代,宰相门口的狗腿打了老百姓,律法上和宰相无关,从人情上说,没有宰相在后面撑腰,狗腿有这个胆子吗?

一旦说人情,小雨、谢陆、晓月就会被全部绑在一起,成为一个利益主体。

曹云笑:“我觉得讲法律挺好的。”

二号法官道:“烈焰法庭行为不符合法律,但是遵守大部分法理。诸如无死证,但是拥有大量优势证据,法官也会裁定有罪,不会去死扣法理。曹云,你不能否认一点,谢陆现金墙和宴客的行为,一定程度提升了绑架主谋的愤怒感,刺激和导致绑架主谋策划了绑架。假设谢陆情绪不这么激烈,没有现金墙的震撼,没有破产也要追凶的豪情,我不认为绑架主谋会策划绑架案。讲道理好不好?”

曹云苦笑无语,没办法,再让一阵,曹云道:“OK,我承认谢陆的行为对绑架案的发生有一定责任。接下来我们就要辩论一下,视频逼死范十一是否存在偶然性?是不是必然会导致范十一自杀?镜头,你输的裤衩都快没了,却没有半点为雇主追求利益的意思,你是不是看不起人家?”

“去、去死。”镜头一声不吭,没想到曹云对自己下刀。大哥,人家是很有势力的,而且是买了商品服务的。不被他干掉,被他投诉自己也很麻烦。

曹云道:“那你为什么一声不吭?没有一点战斗精神。”

镜头道:“这种事实清楚的情况根本不需要我说明。”

司马落道:“他在耍你,他希望你加入庭辩。”

没错,是曹云的目的,曹云相信镜头比司马落聪明,但是镜头在庭审中绝对没有司马落稳重。司马落很难中计,镜头因为对领域的不熟悉,很可能会说出一些不该说的话,导致形势被逆转。

诸如前面,小雨为了感恩才绑架范妻,从法理来说,谢陆就被剥离了。一旦检控官说出类似的话语,就等同将控告核心改变。遇见没有什么经验的律师,可以糊弄过去,或者立刻反应过来改口。遇见曹云,必然会先盘住你,然后再干掉你。

司马落太稳了,他也许没有曹云的机智,但是他几乎不犯错。这也是令狐兰的战略,司马落是人,是人就有极限,人疲惫了,犯错的机率就会提高。曹云当时没想到,现在想和令狐兰说一句,你有没有想过我也是人,我也会疲惫?

……

核心之一,范十一之死是怎么回事?

现场勘察,大量物证证明范十一确实为自杀。范十一因为是重要嫌疑犯,所以单独关押在指定区域。这个区域全部是一人一间,不允许嫌疑犯互相交流,同时嫌疑犯不需要参加劳动。牢房设施比较齐全,里面甚至有电视。

每天轮流放风,尽可能避免被看押者之间存在言语和眼神的沟通。是专门为待审的重特大案件嫌疑犯设置的专门看守区。

从警局审讯室回到看守所后,按照规矩,看守所警员和范十一进行了简短的会谈,以此判断范十一情绪。根据警员所说,范十一的情绪比较低落,不想开口,只用点头和摇头来回答。而且有心事,即使是点头和摇头,反应也比较迟钝。

下午在范十一和自己律师进行了十分钟的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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