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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手》TXT全集下载_125(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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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回答:“我知道这是一个策略或者手段。一旦地卖了,用来做什么,会怎么挖掘大宇岛的商业价值?甚至会不会设立一个捕鱼场呢?那都是大虾说的算。”

井下说的很有道理,很多商人不会顾虑环境的。前文说,万一经营不善,大虾就会把大宇岛卖了。大宇岛位于东唐最南部的一个有人居住小岛,其周边有大量未开发的渔业资源,更不用说大宇岛本身生态繁多。将这里当成捕鱼基地,是相当不错的选择。

曹云最终没有说服井下,井下送两人到门口道:“对不起,浪费两位的时间。这里我重审一次我的态度,除非我死了,否则大宇岛还是大宇岛。”

接下来的剧情读者肯定猜到了。

没错,井下没死,矿石死了。

矿石是谁?就是大宇岛五大年轻人之一,卖派的核心成员,曾经因为井下不卖地砸其家玻璃等行为被拘捕过,后因证据不足被释放。

矿石死在井下家的电猫上。

当夜凌晨三点左右,井下的后院传来警报声,井下披衣服到后院一看,本村村民矿石倒在电猫上浑身抽搐。井下急忙关停电源,而后拨打派出所和大宇岛唯一一位医生的电话。小郭和医生很快到达,医生查看井下情况,判定矿石已经死亡。

什么是电猫?这里科普下闽西八大干,其中有一样为老鼠干(超级好吃,但超级贵,从2005年原先一斤五元涨到了现在六十元,完全吃不起。)。老鼠不选田鼠,不选家鼠,只要山鼠。所谓的电猫就是小电网,将电网放置在自己家山上,通常放置在开阔地,同时有明显的标志。

根据小郭做的笔录,井下是在半个月前购买的电猫。井下家靠山,山里老鼠在晚上进入后院啃咬后院小花园的植物。井下妻子是热爱园艺的一位老太太。井下为了保护后院的植物,于是购买了电猫。

小郭在做完笔录之后,暂时扣押了井下,并且通报镇警署。小郭认为本案可能不单纯是意外。

小偷进我家里盗窃,结果因为地板油滑,摔倒死了。难道我还有过错?有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呢?如果单纯是这种情况,是不需要负任何责任。

假设你近期被盗过,你在被盗后故意把地板弄的油滑,这就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还有一种情况,前某书里提到的有小偷不仅偷东西,还会吃主人家冰箱的食物。小偷被毒死了。如果主人知道小偷在这个区域内活跃,并且会吃失主家东西,故意在食物中下毒,导致小偷死亡,那么主人涉嫌谋杀(高岩为故意杀人罪)。

所以这种事分成三种,第一种是不知情,自己行为合理,小偷死亡,无责。

第三种是知道小偷有概率上门,布置陷阱,导致小偷死亡,故意杀人。

第二种是介于两者之间比较麻烦的一种,第一种和第三种都属于主观犯罪,是否有罪完全是看你主观上有没有害人,杀人的意愿。第二种似乎也差不多,区别在于第二种未必需要你主观恶意。

举个例子。

一个人吃完香蕉,把香蕉皮扔到地上,他没有主观恶意,只是没有素质。这时候有盲人走过,踩踏到香蕉皮摔倒,视结果而定,扔香蕉皮的人就涉嫌过失致人死亡、重伤、伤害罪。

但是在实际案例中,比如本案中三种情况差异不大,难以判断。

布置电猫没有明显的标志,也没有任何警示语标志。就这么看似乎算是过失导致他人死亡。也就是说井下布置的电猫不规范才导致矿石死亡。

井下笔录称自己为了防治山鼠布置的电猫,此证词被认定话,井下无责。

事实上,井下在自己家玻璃被砸后的第二天,让东唐孩子购买电猫,邮寄到家,两者之间存在有紧密联系。这点似乎就涉嫌故意杀人罪。但是证据又不够充分,主观想法是很难判断的,除非井下承认或者井下和其他人说过自己要用电猫杀人,否则罪名难以成立。

不仅镇里来了警察,甚至还来检察官。检察官是曹云有一面之缘的九尾良子。九尾良子和九尾鸣人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她是一名离异检察官,今年三十二岁,是名唐版的女司马落。工作认真,勤奋,也比较聪明。

曹云对九尾良子是很热情的,不仅因为九尾良子漂亮,姓感,冷若冰霜,最主要是有一面之缘。曹云绝对不会承认和九尾良子的交通工具直升机有关系。

大宇岛本属于东唐管辖,不过名唐距离比较近,本案由名唐负责。

九尾良子无奈之下,只能同意自己回名唐时带上曹云,曹云对交涉结果很满意,一边吃瓜去了。本案和曹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没人给钱就没有关系。大虾的业务曹云已经移交,这钱赚不了。就算井下被判处死刑,他还有拥有卖地否决权,还有他的妻子。如果死者是井下而不是矿石,曹云两千万基本就到手了。

话说,一个人为了两千万有可能去杀人吗?曹云也庆幸是矿石死了,井下如果死亡,自己肯定有很多麻烦。

……

镇里警察和九尾到来后,小郭也吃瓜去了。他现在的工作是保障十几个人的吃喝住行。除了检察官,警察方面还来了物证组和法医。

小郭百忙之中也没忘记曹云和叶澜,给在海边钓鱼的他们送去了午饭。

大宇岛海边鱼很多,而且多是黄翅。野生黄翅在东唐一斤卖十五块,曹云计算,一个上午自己就赚了好几百。另外还有海鳗和一些花俏的叫不上名字的一些鱼。人是贪婪的,这么好赚,如果没有约束,肯定会想办法下网,这样肯定会破坏生态环境。

曹云:“小郭,不走?”送完午饭竟然坐下来,拿起了鱼竿。

小郭了解曹云的德行,道:“曹大律师,就律师角度你对案子有什么看法?”

曹云道:“井下要聪明就马上请我做律师,我保证他无罪释放。他要再不请律师,就要被你们坑了。”

“坑?”小郭不理解。

曹云道:“这种案子的口供可以说是决定性的,井下刚开始不承认,你们肯定不死心。一天提审两三次,慢慢的灌输和暗示之下,井下说不准就承认自己想杀人呢?你要问井下有没有杀人想法?我很肯定说:基本上没有。”

“基本上没有是什么意思?”

曹云道:“我去上班,路过一个地段,经常被人打,被人敲诈,但是我每天必须经过这个路段。有一天我顺手带上了水果刀。你问我有没有杀人的想法,我告诉你,基本上没有。但是你要问,我考虑过带水果刀有可能在冲突中伤人吗?我诚实回答,有想过,但拒绝去想后果。我带水果刀不一定有目的,有时候是鬼使神差,有时候就是想壮胆。也可能我想我有水果刀,他们应该就不敢敲诈我了。但我绝对没有很强烈的要杀掉某个人的想法。”

曹云道:“井下就是这种情况。矿石曾经从后院翻入,用石头砸了他家玻璃。这让他没有安全感。他购买和布置电猫,肯定不是为了老鼠。你要问,他到底是要杀人还是要防止他人潜入,我认为他自己都没想好。就目前我分析,我是能救他的最好的人选。”

小郭:“可是你律师费很高。”

曹云:“人家孩子哪会在乎我的律师费。只不过他们没有考虑到这点。我想他孩子应该还在东唐找律师。却不知道东唐最年轻帅气优秀的律师,正在大宇岛钓鱼。”

叶澜被自己口水噎着,忍不住连连咳嗽:“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曹云翻翻白眼,而后道:“小郭,你最好对我好的,晚上饭菜质量提高一些。否则我真成井下律师,我会让你失业的。”

“关我什么事?”自己干了什么?不过曹云敢这么说,自己肯定是干过什么。

第三百四十七章 大宇岛中

曹云说明:“不仅是你小郭你,连医生都有事。触电死亡是可抢救的,而你们到达现场后,没有经过抢救就宣布矿石已经死亡。这是渎职或者无知渎职。”触电者在双停情况下,有抢救半小时救回触电者的病例。双停指的是患者呼吸停止和心跳停止。触电与其他很多意外有一些区别的。比如缺氧,溺水等,抢救时间一般为黄金十分钟,十分钟后脑细胞开始死亡。触电伤者有可能处于假死状态,这种假死有心跳但摸不出来,有呼吸感觉不出来。

判断触电者是否假死需要一定的专业水准,所以按照行业标准,触电者的急救必须持续一定时间。昨天小郭和医生到场后,他们做错了一件事,没有抢救。医生在检查后宣布其已经死亡。这也许符合溺水等死亡标准,但不符合触电抢救原则。

“啊?”貌似有听说过。

“呵呵。”曹云干笑。

小郭苦笑站起来:“我必须回去自首。”

曹云道:“别急啊,如果你雇我,你就没错了。我要求不高,饭菜好一些,不要每天鱼鱼鱼,我要吃肉。”钓鱼爱好者不爱吃鱼虽然不是绝对的定律,但是钓鱼者有相当大比例不喜欢吃鱼。

小郭:“可是……”

曹云道:“法官说你有罪你才有罪,多大的事,反正十有八九救不活的……那是找你的?”

一名年轻女子向三人走来。小郭低声道:“矿石的妹妹,她离岛超过五年,不算本岛人。下个月她要结婚,回娘家住一段时间。矿石的后事都是她一个人在操办。”

每个国家法律不同,有些国家和地区有21年的说法,包括HK也有。你在某个岛屿上孤独生活21年,这岛就是你的。如果你在一个没有人居住的房子内居住了21年,这房子就是你的。同样,如矿石妹妹离开岛五年,那矿石妹妹就不算本地居民。

没想到矿妹是来找曹云的:“曹律师你好。”

如果不是小郭说明曹云一定会很惊讶,你怎么认识我?矿妹在东唐念大学,在东唐就业,甚至准备在东唐结婚。东唐城里有人认识自己,曹云不会奇怪。人帅容易出名,这是个看脸的世界。

“你好。”曹云把鱼竿放地下和矿妹握手。

“曹律师,我想聘请你做我们全家的委托人。”矿妹直接说明了来意。

虽然矿石之死还没有查明,但是这时候家属是可以聘请律师收集证据,准备民诉。同时,这时候雇佣律师,律师有调查权,律师甚至可以帮助警方调查。最重要是诸如曹云是矿妹的律师,如果找到不利矿石家属索赔的证据,他不会交给警方。如果找到有利矿石家属的索赔证据,他才会交给警方。

一般人没有这样的想法,通常是法院刑事判决之后,他们才会找律师,以法院判决为基准提出民诉赔偿。

小聊之后曹云得知矿妹原来是国际著名化妆品公司,东唐代理商公司的一名管理层人员。这家公司叫火星公司。火星很出名,不仅做化妆品,还做各种国际奢侈品的代理。能在这样公司内担任中层管理者,说明矿妹本身是很有能力的。

矿妹知道曹云此人,不太清楚曹云的情况。通过电话找人了解后确定曹云是一名能力很强的年轻律师,同时也知道曹云的收费标准。网友们因曹云收费标准呢称曹云为曹百万,曹云自称曹百万完全是自嘲。

矿妹道:“我知道曹律师只接风险委托,按照案子的难度来收费。不知道这个案子曹律师的看法是?”

曹云道:“我实话和你说,你请我可能不符合你的利益。我分析一下,首先井下必须有责,最少也应该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故意杀人罪。以后者来说,赔偿肯定是最高的,你哥是壮年,赔偿金额也在最高峰处。但也不高。按照(高岩)法律规定,如果是城里人,按照上一年度本地城镇人均年收入的20倍赔偿,东唐去年是六万,20倍是120万。你哥在大宇岛,这收入不高,20倍也就几十万吧。如果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还有责任区分,你哥肯定要负一部分责任,能拿到的钱更少。”

曹云道:“这种案子我不接,我不能打赢了官司还要雇主贴钱给我。我可以给你的建议是,目前案情不明朗,甚至上了法庭也存在变数。你们应该等案件刑事判决生效之后再做索赔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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