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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宿敌捡回家后我真香了 完结+番外》TXT全集下载_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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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和平年代,沉睡千年的血族亲王兰萨被一只狼人掀开棺材,拔出心上的十字架苏醒。

面对命运的宿敌,虚弱的他露出獠牙朝狼人狠狠咬了一口。

易霆:这老古董咬人真他妈痒痒。

兰萨:可恶的狼人!吾要吸干……唔唔唔!

为研究千年前的历史,作为异生物调查组长的狼人被迫听命,一把按住稀有的血族,打包回家照料。

兰萨做梦也没有想到,千年之后,他堂堂血族亲王居然被宿敌给捡了!而且……这宿敌的血该死的香甜!

这毛茸茸的耳朵和尾巴……他绝不承认自己真香了!

#被宿敌捡回家后打败他的方式就是泡他

#论撸大狼狗的正确手法

#一觉醒来我成了稀有物种,直播日常,全世界都爱我

兰萨:要红酒,要华贵风衣,要古堡。

易霆:老子不干了,屁事儿多,难伺候!

傲娇矜贵龟毛自大血族亲王攻X直率糙汉狼人受

内容标签: 强强 血族 甜文 现代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兰萨 ┃ 配角:易霆 ┃ 其它:宿敌,强受,狼人,吸血鬼,血族

一句话简介:狼人尾巴,真香。

立意:消除不同族群之间的偏见,和平共处,大爱人间。

第1章 被宿敌挖醒了

意识颠倒,纷乱嘈杂。漆暗的墓穴里,满是灰尘的味道。

兰萨在棺材里紧闭双目,心口被扯的狠痛,像有人要把他从寂静死界拉回喧嚣人间,解放他被压制的灵魂。

下一瞬,插在他心脏上的银质十字架被人拔出,兰萨也发出一声短促的闷哼,彻底从千年的沉眠中醒来。

连睁开眼皮都十分困难,兰萨在眼前一片模糊中看到了长着兽耳的男人,听见他豪放的声音:“这破棺材里还躺了个吸血鬼,得多老啊?”

兰萨动动眼珠,瞧见面前狼耳狼尾,正一脸凶像拿着十字架的狼人。出自对天敌本能的敏感,也嗅到了狼人的味道。

狼人……暗夜里的敌人,徒手拿着银器还能无伤,一定是拥有高阶血脉的狼人!强大的血族亲王没有任何恐惧,只有面对宿敌时袭击的考虑。

当今时代的人类与异族心里,和平是主旋律,狼人已经不仅在月夜潜行,更凭借着自己优秀的身体素质成为人类世界各个行业中不可或缺的支柱。

而死而复生的血族亲王心里,千年沉眠转瞬即逝,厮杀与战争犹在昨日,吸血鬼与狼人世代累下的仇,不是一言两语说的清的。

兰萨的心脏在以强烈的痛楚愈合着,尽管生命力虚弱,他干哑的喉咙依然发出危险的低吼,猛然发难,化手为爪向狼人胸口穿去。

狼人一爪子捏住了兰萨的手腕,满脸无奈:“你凶什么玩意儿?”

两只手在狼人胸膛上相持,但兰萨无法再进一步了,他的力量丧失太多,又是初初复生,能发动攻击都已算是奇迹。

兰萨依稀记得血猎把他钉死在这棺材里,如今被狼人解放,非但不领情,还主动袭击。他不知道狼人让他醒来的目的,只猜或是活体实验,或是烙印为奴,或是剥夺力量。

兰萨绝不臣服,绝不甘愿,暗色的眼瞳逐渐血红,无尽威压逼向狼人:“……妄想。”

“说啥呢?”狼人疑惑的抖抖耳朵,把那十字架随手往地上一丢,满口飒气,“还吸血鬼呢,弱成这个鸟样,老实点!跟我去做研究报告。”

被小看被轻贱是高贵的血族不能容忍的,兰萨屈起身子直盯眼前英俊的狼人,目光如刀。研究,这两个字在他心里滚了一圈,邪恶的猜想得到证实,他更加坚定奋力反抗。

要恢复力量,要让面前的狼人低头屈服,付出轻蔑他的代价而死去。就只能伸长獠牙,麻痹狼人的行动力,去喝那万千同胞最为唾弃的狼人之血。

“瞪瞪瞪,就知道瞪,你以为老子乐意……”狼人没好气地要把他拉起来,兰萨借着这个姿势直撞到人肩上,尖长的獠牙一送,咬上了对任何生物来说都最脆弱的脖颈,贪婪汲取血液。

也许是太久没进食的缘故,此刻在他只觉得口中的狼血甘烈鲜美,愈发不分轻重的吸食,爽利地喟叹出声,认为面前的狼人已被制伏。

“痒死了,赶紧松口!”狼人低低哼哧一声,双手使力把兰萨推开,摸摸自己脖子上的血印,“怎么比蚊子咬

的还痒?”

中断吸血鬼的进食就像中断酣畅淋漓的运动一样,会让人更加发狂的渴望。更别说狼人这副无事发生的模样,十分挫败骄傲的血族,堪称折辱。

“不可饶恕。”兰萨已恢复了一些活气,满目狰红跳出棺材,猛地扑倒没有防备的狼人,再次对着脖子咬下去,汲取他心中最甜美、清冽的血液。

狼人身子骨硬邦邦的,尾巴却很柔软,蓬松的正挠在兰萨侧腰。

“怎么跟小狼崽子似的,见啥咬啥!”狼人彻底动怒,嘶吼着发力推开兰萨,拳头正硌在他受伤的心口,痛的兰萨咬的更狠了。

脚步声纷至杳来,兰萨忽然胳膊一麻,失力感蔓延到了全身。不能动,也不能开口,只能看着自己在下一瞬间被狼人推开,直挺挺倒地上。

旁边有几名狼人和人类,赶紧过来查看那只狼人伤口:“易组长,没事吧?好久没出土……没发现新的吸血鬼了,还是亲王级别的,强效的血族镇定剂刚刚才送来。”

那是针对他的武器?兰萨心里的怒火燃烧。真是可笑,竟然沦到被狼人狩猎摆布的地步……

易霆不搭理他们,一手把兰萨拎了起来,烦躁往外走:“吸血鬼真听不懂人话,整局里头好好教育!”

兰萨已经接受局长长达三小时的洗脑教育了——在他看来是洗脑。

怎么会有和平时代?人类与异族骨血里都在敌对,恩怨纠葛了都少世纪,短短一千年,谈和平。

他也听见吸血鬼几乎灭绝,明显是卑鄙的人类和狼人联合起来将他的同族赶尽杀绝,如今还要利用他的力量。

即时身处这种境地,兰萨也高傲地挺起他的身骨,微扬下巴,冷言威胁:“让我离开。”

局长苦口婆心半天,叹了口气:“四千年的尊贵血族亲王,兰萨。我们会放你自由,但你的体检报告……就是生命体状态很微弱,社会认知也需要慢慢适应,我们会派人陪同你一段时间,请谅解。”

兰萨屏息闭目,压抑对身旁狼人的渴望。

狼人易霆在一旁早就听睡着了,很没形象的往椅子里一栽,口水都滴到自己身上,此时喉咙咕噜噜的发出声响,醒了。

易霆尖尖的狼耳朵都往后折了折,烦躁道:“老子凭什么看着他这老古董?”

局长又长叹:“刚才不是试过了?除了你的血,他什么都不能进食,这样下去有消亡的风险,他是当今世上已知最古老的吸血鬼了。”

兰萨动了动喉咙,又努力抵抗嗜血欲望。那群人拿了许多种血,还有活体的流血者,兰萨一个都不肯吸食,只把灼热目光盯在易霆脖子上。

一是那些血闻起来低劣腐朽,勾不起他丝毫食欲。二是他觉得,那些血一定有问题,里面掺杂了稀奇古怪的东西,会将他牢牢牵制住。就比如这只狼人!

千年前从来没有任何猎物,会勾的他需要抑制自己的食欲。这狼人的血,一定是针对他做出的引子。

兰萨张开五指遮住露出的獠牙:“你们低估我的生命力了,

我不需要他。”

局长严肃道:“易霆,这是命令。从现在开始,你是兰萨的照料者,把他带到你家去好好照顾。如无危险,为他提供血液。”

“我家?”易霆不可置信瞪直了眼睛,烦烦吭哧两声,又偏头看向兰萨,“行吧,老古董,你给老子老实点。”

兰萨皱眉摆弄这个时代圆圆的衣领,十分不满:“我不会去狼人肮脏的巢穴,为我准备一座古堡。”对于讨厌的狼人,这已是兰萨的最大让步。他只好暂时隐忍,等到恢复实力摆脱他们的控制。

易霆过来直接卡着兰萨的胳膊拖走他,低吼道:“别磨磨唧唧的,赶紧走!”

“尔等太过放肆。”兰萨沉声,伸手和易霆相抗,奈何刚复苏后的体力比不上年轻力壮的狼人,依然被强行拖上了汽车。

易霆关好车门,上驾驶座嘟囔:“倒霉催的,我就不该拔那一下。”

兰萨对这交通工具全然陌生,开口问道:“小狼人,你是什么身份,有这么大能力?”

“说谁小呢?”易霆启动了车子,抖立的双耳几乎挺到车顶,“哦,你得比我爷爷还老了。异生物调查局狼人组长,易霆。”

易霆……在兰萨记忆力没有姓易的高级狼人一族,恐怕是这一千年里后起的家族。封建的血族亲王依然觉得如今世界被狼人统治,不相信大道和平。

车子启动没几秒,兰萨就感到头晕目眩,天旋地转,死寂的心脏又被震的一晃一晃。他一掌按着头,质问他的狼人司机:“你,做了什么手脚?”

“你这一天想什么东西?别整的老子干啥都要害你似的。”易霆专注地目视前方开车,不管吸血鬼又怎么作了,“你可别是晕车吧?”

兰萨无心回应,正难受着,双手猛的向车前的储物盒一掀,里面的玩意儿哗啦啦的掉了出来。有一堆玻璃珠,几袋月饼,顺毛梳,电子设备,还有一条狼牙项链,瞧着都是易霆的宝贝,十分可惜地落在他们脚下。

“你干嘛呢祖宗!”易霆瞥了一眼,怄气怄到尾巴炸毛,踩了一脚油门,“别拿老子东西出气,下车跟你算账!”

车子停下时,兰萨已经面如土色,奄奄一息地靠在椅背上,自认遭了一番整治。千年前的生物对现代交通工具的不适应,是所有人没料到的。

易霆撅起尾巴捡了一车子小东西,再骂骂咧咧把兰萨扶下车去:“你可别见什么玩意儿都想毁,破坏欲比狼人还重……”

“你这是虐待我。”兰萨缓缓回神,俊美的脸疲惫不堪,“这也是你们总局的旨意?”

易霆一边开锁一边给他扔进屋里,没好气埋怨:“谁不想你好好的?别作!”

易霆简简单单的小家倒挺温馨,充满了动物窝的气息,无处不是毛茸茸的。

兰萨微微一动鼻子,口无遮拦:“你的巢穴味道太重,不整洁,需要扫除,否则我无法居住。”

“哪那么金贵,我管你乐不乐意,都得住下。”易霆嫌弃的不行,把门一锁,去给兰萨腾间空屋子。

第2章 被宿敌带回家了

兰萨看着房间雪白的墙壁和毫无品味的木制家具,心情糟糕到谷底,想回墓穴继续沉眠的心都有了。

“能有地方给你住就不错了,挑三拣四的,不比你那老破的棺材强?”易霆迫于吸血鬼怨念的眼神,撸起袖子,摇着尾巴在这房间里大扫除。

兰萨勉为其难地坐在椅上翘着腿,扯扯自己上身的现代风黑白T恤,嫌恶道:“布料太过低劣,样式简陋无比,给我换件衣服。”

“吼!”易霆怒嚎一声,把手上的鸡毛掸子狠狠往墙上一掼,被灰呛的咳嗽了两下,“家里没有你看得上的衣服,光着吧!”

狼人发了威,自己还虚弱。兰萨的脊背感到一丝紧张,缓缓绷直:“小狼,身为照料者,留心你对我说话的语气。”

易霆猛吸了几口气,平复暴躁,就把兰萨的房间门狠狠一关,夺门而出。

兰萨被关在这简洁的小房间里,没有装满名贵红酒的酒架、精心雕刻的石棺、夜晚怒放的蔷薇花,也不是典雅华贵的装修风格,对他来说仿佛简陋的囚笼一样。

过不一会儿,易霆身前居然挂着围裙又进来了,手里端着一盘近生牛排,上面还沾着血。

易霆把盘子往桌上一撂,抱臂努嘴:“吃,赶紧吃。”

易霆刚才用网络搜索了半天,留下了这些浏览记录:吸血鬼除了血还吃什么,吸血鬼吃不吃牛排,吸血鬼喝不喝水,吸血鬼为什么那么挑剔,吸血鬼他娘的到底怎么养。

网友的回答自然众说纷纭、千奇百怪,甚至还有人说,吸血鬼经过漫长的演变,现在最爱吃大蒜。

易霆也嫌吸血鬼咬他脖子痒痒,就掏了冰箱里的牛排给他涮一下端来。

兰萨只瞥了一眼,鼻子都没动一下,十足高傲:“不吃。”

易霆叉起牛排要往兰萨嘴里塞,暴躁道:“别的吸血鬼都吃,你怎么就不吃!”

兰萨闻着牛排的味道丝毫感觉不到肉香,反而恶心反胃。他一转身子往角落跑,一拽窗帘把自己挡住:“我宁可无法饱腹,也不会吃如此低劣的食物。”

“爱吃不吃!”易霆把牛排往嘴里一扒,大口咀嚼,吃相狼吞虎咽,任谁听了都觉得香。嘟嘟囔囔,“不吃老子自己吃。”

优雅的血族亲王无法容忍这不雅观的用餐行为,摆手嫌弃道:“不要在我面前进食,粗鲁无礼的狼人。”

易霆吧唧吧唧嘴,风卷残云似的解决了食物:“老子吃饱了,你爱咋咋吧。”一双狼耳因为咀嚼上下舞动着,没过多久把门一关也离开了。

兰萨再度陷入独处境地,一边压抑嗜血的本能不去找狼人,一边对这小破屋子感到极度不适应,身体越来越虚弱。吸血鬼本就明显的眼圈更是青了几度,一脸没吃饱饭的菜色,比刚挖出来时还脆弱。这几天易霆偶尔探个头进来瞧瞧,他也是爱答不理地躺着。

这一天易霆又来探查,发现兰萨蜷着身子在床上躺着,气若游丝:“你虐待我……”

“瞅你那孬样。”易霆过来扒拉兰萨的脸色,喉咙里咕噜噜了几声,一歪脖子,拉过他的脑袋按上去,“喝。”

兰萨摇头抵死不从,他认为喝狼人的血只会加强对他的控制,高贵的血族宁可力量殆尽而消亡,也绝不成为

狼人的奴仆。

“这不吃那不喝,你到底要吃什么玩意?”易霆抬起他的下巴,吊着眼睛不悦的瞧。

兰萨对这行为很不满,用手指勉力扒下狼人的爪子:“红酒,产自我故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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