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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负隅顽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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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廖河云的配合,针对他的审讯工作很快便结束了。

当然,还有许多细节方面的东西,得逐一与他确认,以及辨认现场痕迹、凶器等物品,也需要他的配合。

不过,这份工作,显然不需要袁友冲和荣士铭等人亲力亲为了,交给其余xg jg就好,他们几个,得负责审讯传唤回来的廖智民和廖海。

这两人嘛,廖海倒是相当老实,将自己这些年的犯罪行为一五一十的招供了,而廖智民则试图抵赖,审讯中总顾左右而言他,想方设法将脏水往外泼,见另两人老实招供,而警方掌握确切证据后,又一直沉默,缄口不言。

显然,面对“必死”的重罪,不同的犯罪分子,有着不同的行为模式。

如廖河云,廖海等,在看开了的情况下,颇有些“敢作敢当”的风范,而像廖智民等人,则仍然在处心积虑的为自己争取一线生机,反而极端不配合调查工作。

毕竟,一般的凶杀案,自首或是配合调查,还有可能争取到从轻判决的机会,死刑可能变死缓、无期乃至十多年的有期。

而,当案子重大到一定程度,比如这桩“食人”案,先后死在他们手上的受害者达二三十人之多,且持续四十年接连作案,在这种情况下,哪怕自首,且有重大立功表现,也大概率会被判死,争取到死缓的希望都非常渺茫。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像廖智民这样的嫌犯而言,招供认罪,基本就相当于等死了,相反,负隅顽抗,反而有希望争取活下去的机会至少他们是这么想的。

这无疑让xg jg们头疼非常,袁友冲都差点忍不住跳到审讯桌上把他给暴揍一顿,幸亏被荣士铭给抱住了。

揍他一顿,顶多撒撒火气,根本无济于事,相反,自个还可能挨处分,甚至被革职、坐牢。

这年头,对刑讯逼供这一块,抓的可相当严,真要揍了廖智民,而且被定性为对嫌疑人使用“肉刑”的刑讯逼供行为话,牢狱之灾就难免了。

当然,构成“刑讯逼供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且为逼取口供的目的,如果目的并非逼供,而是其他,则不构成本罪。但这种主观目的方面定性,无疑具有相当难度,总之相当麻烦。

从审讯室中出来后,袁友冲气呼呼的回到自己办公室,坐在椅子上一个劲儿的喘粗气。

追上来的雷怀鲁见了,苦笑道:“袁队,你何必跟这种人置气反正,有大量的犯罪证据以及廖海、廖河云两人的指证在,这家伙怎么赖都没用”

“证据,什么证据”袁友冲冷笑:“他一没杀何睿,二没杀廖文觉,充其量只是吃了肉而已,怎么定罪以目前的证据,顶天了给他判个侮辱尸体罪罢了,甚至可能就被定性为从犯而已”

“对,按照廖河云的供述,他买过被拐他国妇女,还动手杀过人,但那都是二三十年前的事儿了,还怎么去找证据”

“要知道,在他结婚生子之后,可就再也没直接参与过杀人这一犯罪活动当中了,只是和其他家伙一块,凑钱买人吃肉而已,他要死咬着牙不认账,说不定真会让他逃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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