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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恶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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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曹隽愣了愣,随后皱眉问道:“她怎么了”

于辰和袁友冲对视一眼。

通过他的反应,两人很轻易就猜到,田慧生肯定不是他杀的。

毕竟,他已经承认自己杀害赵子曼、劫持许江燕的犯罪事实,及针对刘洵霞、苟旭阳的犯罪计划,没理由再隐瞒其它的犯罪行为。

他本身不清楚这事儿,也太好理解了他离家后,为了防止被警方追踪掉,直接掰了电话卡关了手机,断了与外界的通讯,整个人“失联”,再加上警方在案件未破的情况下也不可能允许媒体大肆报道,他又怎么知道自己老婆遇害了呢

至于曹继双,他当然有罪,不过犯的是包庇罪,而不是杀人罪虽然现在看来田慧生并不是曹隽杀的,

但包庇罪的判定为,客观上满足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或帮助藏匿、毁灭证据,帮助犯罪分子掩盖犯罪事实与逃避法律制裁,侵犯的客体为侵犯司法机关执法行动,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庇护”对象为犯罪分子。

而且这项罪名并没有既遂、未遂的说法,属于典型的行为罪,即不管是否造成恶劣后果,只要有犯罪行为,则构成犯罪事实。

不像故意杀人这类虽然并不是以结果作为犯罪既遂与否的标准,但大多数犯罪确实是以结果作为重要判断参考与标志的结果罪,受害人死亡则认为犯罪既遂,未死亡则通常认为犯罪未遂。

很显然,曹继双满足上述全部条件,既有包庇动机,又有客观行为,只不过其中出了点小插曲,情况比正常的包庇罪要来的复杂许多,但在证据充分且完整的情况下,并不影响最终定罪。

最重要的是,他在已经自首的情况下,供述却与推测出的实际犯罪过程大相径庭,再加上最终才警方的“开解”与审讯压力下翻供,曹继双显然也不是杀害田慧生的凶手。

那么结合法医的尸检结果和推测,田慧生很可能真死于自杀。

当然,仅仅有“曹隽应该不是杀害田慧生的凶手”,或者“田慧生很可能死于自杀”这个推断还不够,必须要补充证据。

而嫌疑人的口供也就是承认或否认虽然已经并非证据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但本身也是个重要的直接证据,参考价值极高,何况这会儿获取这一直接证据的难度并不大。

所以两人对视一眼后,于辰就开始琢磨怎么问话,是直接点,还是委婉一些。

因为,看上去曹隽对于田慧生似乎还有点感情在,一口一个“老婆”的叫着。

但没等他纠结完,曹隽就意识到了什么本身听到于辰发问,他就猜测自己老婆出事了,再看于袁俩沉默了好一会儿也没接着问话

犹豫片刻,他忍不住问道:“她也出事了”

“死了。”袁友冲见他发问,而于辰还在纠结,便接过话,直截了当的说道:“你爸以为她是你杀的,直接报警自首,现在因犯包庇罪被咱们拘留。”

曹隽张了张嘴。

过了一小会儿,他才苦笑道:“我没杀她,真的。我承认我很气,动手打了她,而且不止一次,但我从来没想过要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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